东莞市第五届群众音乐舞蹈花会灯光音响租赁及技术服务是政府采购范围以外且采购金额达到限额的采购项目。该项目将采取比选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采购人:东莞市文化馆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第五届群众音乐舞蹈花会灯光音响租赁及技术服务
三、采购金额:13万元
四、采购项目需求:(一)本次花会分为比赛及颁奖晚会两部分内容,比赛为(音乐类、舞蹈类)4场专场比赛及1场颁奖晚会,共5场舞台类活动。(二)灯光音响工程:本次花会分为音乐、舞蹈类,分为比赛场及颁奖晚会两部分内容。根据活动需求,舞美公司提供专业灯光音响设备,如:灯光:灯光控制台、电脑图案灯、电脑切割灯、追光灯、LED灯等。音响:高音质音箱、扩音功放、返送音响、手持麦20支、电容麦、耳麦或领夹麦32套以及各类乐器专业数据线、插头,提供设备清单。具体数量根据节目要求及现场需求协商。(三)舞美舞台搭建:1、根据主题性活动提供相应的舞美设计和稿件,搭建符合比赛需求的舞台(三级通头平台)。2、选用优质材料,保障舞台的稳定性与安全性。3、负责舞台的安装、拆卸与运输。(四)现场执行:提供具备相关从业资格的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设备操控。
(五)如活动现场临时调整,相关设备具体数量根据节目要求及现场需求提供,共同协商解决。
五、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采购活动近一个月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有失信记录,取消应标资格。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若供应商有相关的政府合作经验,可优先考虑。
六、本公示期限自2026年4月30日上午9:00至2026年5月7日下午5:00。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请于2026年5月7日下午5:00前(提交资料时间段: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根据采购内容密封提交一式五份响应文件(含报价),不接受邮寄资料,逾期不予接收。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实施方案、近三年相关项目业绩材料(提供合作合同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服务响应时间承诺书(样版详见附件)、企业综合实力展示专业人员配备材料(提供专业人员职称资格证或技能证、劳动合同、社保购买流水、毕业证等有关资料)、信誉度资料的相关查询截图等,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如有电子图片以JPG格式、音频视频资料以MP4格式提交)。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莞市文化馆
地址:东莞市万江区鸿福西路6号五楼办公室
联系人:张莹
联系方式:22837272
0条评论